一、工程概况
石家庄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太平河北岸规划太平河片区内,西至胜利北大街、南至翠屏东路、北至规划路柳前路、东至规划路新兴街。建设内容包括科技创新中心、小麦研究中心、都市农业研究中心、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中心、粮油作物研究中心、种质资源库、农产品品质鉴定室、光温控制实验室、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库房、门卫室。总建筑面积46549.71平方米,其中地上36549.71平方米、地下1000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434.72万元。
二、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所有的新建内容进行图纸审查,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装饰装修、建筑节能、装配式结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基处理设计文件等。
三、商务要求:
1.比选报价最高限价
本项目比选报价最高限价:计价经费(2011)10号文件的90%。
2.最终结算价:项目比选价格为签约合同价格,最终结算价以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决算评审数据为准。
3.付款进度:无预付款;施工图审查完成提交报告后,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待市财政局将款项拨付至发包人专用账户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完成决算评审后(两者不一致时,以审计结果为准),支付至决算评审价的100%。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后一年。
四、参加比选的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申请人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具备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比选方案
(一)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需递交的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申请人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定)一套,加盖公章、法人章。
(4)比选报价单(格式自定)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
2.密封要求:以上资料密封在一个文件密封袋中。封面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
3.递交比选申请书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书地点:交投大厦12楼第一会议室。
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下午15: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比选方法
1.由招标代理机构从石家庄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定标委员库中随机抽取3名委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项目比选评审。比选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截止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宣布已递交比选文件的名单,现场宣布各比选人的报价。
3.所有比选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现场核验与递交比选文件中授权书的一致性。没携带身份证的比选人或核验不一致,将视为无效比选文件。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比选文件视为无效比选文件。
4.本次比选原则是采取综合评分法。
响应报价的评审(40分)
有效报价得分的计分方法
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响应报价 |
40分 |
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
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最终比选报价)*40
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注:比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文件处理;
技术评审(60分)
序号 |
项 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质量保证措施 |
10 |
科学合理得5.1-10分 |
可行得 0-5分 |
2 |
进度保证措施 |
10 |
科学合理得5.1-10分 |
可行得 0-5分 |
3 |
过程服务 |
15 |
能按照甲方要求、并配合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得7.5-15分 |
服务一般,得 0-7.5分 |
4 |
参与评审人员组成 |
10 |
人员实力强、专业齐全5.1-10分 |
人员实力一般或专业不齐全0-5分 |
5 |
类似业绩 |
15 |
投标人近3年,每有一项公共建筑类的审图业绩,得3分。满分15分。 |
注:由评委进行打分,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最终得分=响应报价得分+技术评审得分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中选。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中选。
联系人:赵改伟 0311-85361775
石家庄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