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藁城新校区(二期)项目地质勘察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来源:     发文字号:
【字体: 】    打印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4670.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580.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90平方米(含人防面积497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实训楼31355.17平方米、学生宿舍 53290.41平方米、学生食堂及浴室 10000平方米、看台 4137.06 平方米、地下车库5240平方米(含车库入口)、设备用房647.5平方米等建筑,建设标准运动场一座及运动场地、配套道路广场、绿地景观和室外设备管线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9252.0460万元。

二、比选范围

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需对建设区域进行工程地质勘察,为工程设施结构基础设计提供岩土物理力学指标、地基承载力及地基形变计算等依据。

三、商务要求

(1)本项目比选报价最高限价:依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不高于收费标准的52%,如超过40万元,以40万元计取。

(2)最终结算价:项目比选价格为签约合同价格,最终结算价以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决算评审数据为准。

(3)财政资金到位后资金拨付情况如下:完成施工招标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完成决算评审并出具报告后(审计部门)(两者不一致时,以审计结果为准),支付至决算评审(审计报告)价的100%。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详细勘察。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验收标准。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比选方案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定)一套,加盖公章、法人章。

(4)比选报价单(格式自定)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

(5)服务方案

(6)类似业绩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

2.密封要求:以上资料密封在一个文件密封袋中。封面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

3.比选申请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4.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及截至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交投大厦12楼1215会议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至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下午15: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比选方法

1.由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3名委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项目比选评审。比选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截止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宣布已递交比选文件的名单,现场宣布各比选人的报价。

3.所有比选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现场核验与递交比选文件中授权书的一致性。没携带身份证的比选人或核验不一致,将视为无效比选文件。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比选文件视为无效比选文件。

4.本次比选原则是采取综合评分法。

响应报价的评审(40分)

有效报价得分的计分方法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响应报价

40分

所有比选报价以所有申请单位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满分,每比评标基准价高一个百分点减0.2 分,每比评标基准价低一个百分点减0.1分,减完为止,不足一个百分点按插值法计算。计算过程中所有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比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文件处理;

商务技术评审(60分)

序号

项 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服务方案及服务保障措施

30

科学、合理、完善、可行20.1-30分。

较科学、较合理、较完善、较可行10.1-20分。

一般0-10分。

2

工作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10

科学、合理、完善、可行,得6.7-10分。

较科学、较合理、较完善、较可行,得3.6-6.6分。

一般得0-3.5分。

3

项目负责人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得5分

4

类似业绩

15

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加5分,最多得15分。

注:由评委进行打分,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最终得分=响应报价得分+商务技术评审得分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中选。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中选。

联系人:康达  联系电话:0311-86982566

石家庄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