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总投资28849.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3184.8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18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7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097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辅助用房、智能化工程、地下停车场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二、服务内容
为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地基基础工程专项工程检测和基坑监测全部检测服务。
三、商务要求
(1)本项目比选报价最高限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版)》规定的收费标准不超过75%收费。如超过40万元,以40万元计取。
(2)最终结算价:项目比选价格为签约合同价格,最终结算价以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决算评审数据为准。
(3)付款进度:无预付款;工程施工至正负零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待市财政局将款项拨付至发包人专用账户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完成决算评审或审计部门出具报告后(两者不一致时,以审计结果为准),支付至决算评审(审计报告)价的100%。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结束止
(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四、参加比选的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内容须包含:地基基础);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比选方案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定)一套,加盖公章、法人章。
(4)比选报价单(格式自定)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
(5)服务方案
(6)类似业绩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
2.密封要求:以上资料密封在一个文件密封袋中。封面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
3.比选申请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4.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及截至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交投大厦12楼1215会议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至时间为:2026年1月9日上午10: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比选方法
1.由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3名委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项目比选评审。比选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截止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宣布已递交比选文件的名单,现场宣布各比选人的报价。
3.所有比选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现场核验与递交比选文件中授权书的一致性。没携带身份证的比选人或核验不一致,将视为无效比选文件。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比选文件视为无效比选文件。
4.本次比选原则是采取综合评分法。
响应报价的评审(30分)
有效报价得分的计分方法
|
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1 |
响应报价 |
30分 |
所有比选报价以平均价为基准价,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满分,每比评标基准价高一个百分点减0.1 分,低一个百分点减0.05 分,减完为止,不足一个百分点按插值法计算。计算过程中所有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注:比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文件处理;
商务技术评审(70分)
|
序号 |
项 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1 |
检测方案及检测保障措施 |
30 |
科学、合理、完善、可行20.1-30分。 |
|
较科学、较合理、较完善、较可行10.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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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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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
15 |
科学、合理、完善、可行,得10.1-15分。 |
|
较科学、较合理、较完善、较可行,得5.1-10分。 |
|
一般得0-5分。 |
| 3 |
项目成员 |
15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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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不少于5人,得5分;如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每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 10分。 |
| 4 |
类似业绩 |
10 |
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加5分,最多得10分。 |
注:由评委进行打分,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最终得分=响应报价得分+商务技术评审得分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中选。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中选。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311-85331833
石家庄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