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总投资28849.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3184.8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18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7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097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辅助用房、智能化工程、地下停车场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二、服务内容
控制点、建筑放线、测量、规划监督测量(基础核验、±0核验、首层核验、变换层核验、封顶核验与竣工测量)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内容。
三、商务要求
(1)本项目比选报价最高限价:依据《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计算出收费标准,不高于收费标准的40%,如超过40万元,以40万元计取。
(2)最终结算价:项目比选价格为签约合同价格,最终结算价以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决算评审数据为准。
(3)付款进度:主体封顶且乙方提交相应成果报告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完成工作量的40%;全部测绘工作完成后,乙方交付甲方满足规划监管部门需求的成果,甲方支付乙方完成测绘工作量的70%。经相关评审或审计机构审定后,按最终审定金额付清剩余款项。如已支付金额超出最终审定金额需将超出部分退回。
(4)服务期限: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直至所有工作完成之日止
(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四、参加比选的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专业);项目负责人具有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比选方案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定)一套,加盖公章、法人章。
(4)比选报价单(格式自定)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
(5)服务方案
(6)类似业绩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
2.密封要求:以上资料密封在一个文件密封袋中。封面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
3.比选申请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4.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及截至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交投大厦12楼1214会议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至时间为:2026年1月7日上午10: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比选方法
1.由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3名委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项目比选评审。比选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截止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宣布已递交比选文件的名单,现场宣布各比选人的报价。
3.所有比选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现场核验与递交比选文件中授权书的一致性。没携带身份证的比选人或核验不一致,将视为无效比选文件。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比选文件视为无效比选文件。
4.本次比选原则是采取综合评分法。
响应报价的评审(40分)
有效报价得分的计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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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1 |
响应报价 |
40分 |
所有比选报价以最低价为基准价,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满分,每比评标基准价高一个百分点减0.1 分,减完为止,不足一个百分点按插值法计算。计算过程中所有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注:比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文件处理;
商务技术评审(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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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1 |
服务方案及服务保障措施 |
30 |
科学、合理、完善、可行20.1-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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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科学、较合理、较完善、较可行10.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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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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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
10 |
科学、合理、完善、可行,得6.7-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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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科学、较合理、较完善、较可行,得3.6-6.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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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得0-3.5分。 |
|
3 |
项目负责人 |
5 |
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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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类似业绩 |
15 |
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加5分,最多得15分。 |
注:由评委进行打分,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最终得分=响应报价得分+商务技术评审得分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中选。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中选。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311-8533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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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